乌海公积金
乌海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
2017-05-25 18:13
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条件:
1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在职职工,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设个人账户,并开始正常,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。
2、借款人及配偶在本市**、建造、大修普通自住住房(不包括**两用房)。
3、借款人及配偶无不良贷款信用记录,无未清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,没有正在为其他借款人提供公积金贷款担保。
4、借款人《商品房买卖合同》的签订时间或二手房《房屋所有权证》的过户时间在提出贷款申请时两年之内;
5、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或集中封存的职工,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。